十九年后的正义——哈铁检察分院办理命案纪实
时间:2021-06-29
来源: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作者:哈铁分院宣教处 王川
录入:张明晖
审核:马忠坤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在公安机关开展的云剑行动中,哈铁检察分院通过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助力公安机关命案清理,在严把案件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的基础上,努力推动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成功起诉一起发生在19年前的抢劫杀人案,让逝者安息,给生者慰藉,还人民正义。
这是19年前发生在铁路辖区某旅店的一起抢劫杀人案,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调查走访,仅确定嫌疑人系两名成年男子,其他信息不详;在案发现场提取的烟头、钳子等物证,以当时的技术手段无法检测出有价值的案件信息,两名嫌疑人的身份一直未能确定。直到2020年,公安机关将该案有关痕迹物证送至公安部检验,在其中一枚烟头上提取出DNA与嫌疑人邸某某的DNA比对一致,随后相继抓获邸某某、房某某二人。因案发时间久远,且当时的程序法对公安机关办案的程序规定并不详细,卷内原有证据存在大量瑕疵,很难达到现在办理命案的证据标准;客观性证据薄弱,作案凶器不在案,且现场勘查与痕迹物证提取不规范,重要物证2号烟头的提取位置不确定,现场提取的其他烟头还检测出第三人的DNA,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嫌疑人房某某的供述反复不定,对其作案经过的供述避重就轻,含糊其辞。面对证据上的瑕疵和矛盾,如何指导公安机关补充和完善证据,以达到现在的命案证据标准和规格,是摆在承办检察官面前的关键问题。
在提前介入阶段,承办人通过查阅卷宗、旁听审讯、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召开案件讨论会等方式,详细掌握案情及证据情况。针对证据体系存在的问题,列明补充侦查的具体事项及每一项补证的目的和意义,确保引导取证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在捕后侦查阶段,承办人通过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侦查提纲》的方式,跟踪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搜集证据、巩固证据体系,包括核实案件管辖及被害人身份信息;确定检测出邸某某DNA的2号烟头在案发现场的具体位置;排除DNA鉴定检测出的第三人作案可能等。此外,同步开展侦查活动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在侦查取证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指控犯罪的效果。
侦查终结前,承办人再次介入该案,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列明事项,逐条核对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情况,对于无法通过补充侦查取得证据的,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原因、补充侦查过程中所做的工作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将证据问题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人积极推进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结合案件定罪、量刑等实际情况对两名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嫌疑人邸某某表示认罪悔罪,同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人为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办理程序,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提高控辩协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哈铁检察机关重罪案件认罪认罚实行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及《关于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邸某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用语及法律文书制作,取得良好效果。针对另一名嫌疑人房某某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诚心悔改、不认罪悔罪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在向法院提起公诉后仍不放弃,一方面积极与法院协调配合,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另一方面尽力为被害人家属争取权益保障。开庭前房某某家属对被害人家属作出赔偿,房某某也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在此基础上,当庭将房某某的幅度刑量刑建议改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诉判一致,真正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时光无法倒流,人生无法倒带。但是代表正义与公平的法律,可以穿越时光,追踪恶行,惩恶除暴,还百姓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