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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党建+机制建设 做实服务民营经济

时间:2023-05-12

来源: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郭继宁

录入:曹丽丽

审核:乔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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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发挥铁检机关在服务“一带一路”铁路口岸经济中的职能作用,牡丹江铁检院以党建工作推动“四大检察”齐发力,密切检企联系,建立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以党建引领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持续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度、有温度和有深度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制度先行,建立民企保护长效机制
       5月11日,牡丹江铁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湛与绥芬河站及6家涉铁民营企业共同签署了《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协作机制》。该《机制》进一步明确了铁检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应坚持的司法理念、办案方式方法、加强诉源治理等多方面内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的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普法“套餐”,强化民营企业守法意识
     “检察官们讲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很贴合民营企业发展的需求,希望检察机关能多来我们企业讲讲课”绥芬河市山鑫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松涛这样说。通过前期对民营企业的实地走访和对征求意见表的梳理,牡丹江铁检院改变以往“我宣传什么你听什么”的灌输式普法模式,针对企业对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等常见罪名和民法典中有关合同风险防范、工伤赔偿等法律知识点的需求,刑事和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们以案释法,并结合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精心制作普法“套餐”,深入开展“送餐式”普法,落实“企业需要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真正实现普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深耕主责,厚植民企发展法治土壤
     下一步,牡丹江铁检察院将以《机制》的落实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想事、干事、干成事”的工作作风,深入企业了解需求,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积极为民营企业释法解惑,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能动履职向民营企业提供及时普惠的法律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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