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行为,同心构筑平安社区
时间:2022-06-02
来源: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梁赫男
录入:曹丽丽
审核:马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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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6月1日,牡丹江铁检院发挥检察职能,深入牡丹江市西安区日照社区开展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保佑城乡安宁群众安乐”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第一检察部干警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社区群众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关于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深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等内容,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等法律概念的认识,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提升辨别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干警通过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黑恶势力的基本特征、常见作案手法,加强群众对黑恶势力的辨识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防不法侵害,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中来。
本次活动共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资料1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10余次。通过开展本次宣传活动,提升了群众运用法律武器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维权意识,增强了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下一步,牡丹江铁检院将继续抓好《反有组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在依法从严惩处有组织犯罪行为的同时,不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深入开展,为构筑平安和谐社区,营造龙江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本次活动共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资料1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10余次。通过开展本次宣传活动,提升了群众运用法律武器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维权意识,增强了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