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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文物| 公益诉讼助力革命文物保护

时间:2024-04-01

来源:本站

作者:李宇

录入:曹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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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苏联政府对日宣战。苏军在三个战区同时向日军发动全线进攻。在苏军的打击下,日本关东军迅速崩溃,林口火车站前集合大量日军及日本职员,待乘火车出发赴前线同苏军作战。随后,苏军炮轰林口街北大河,以抗联战士为向导的苏联远东第一集团军由饶河经宝清、勃利打到林口县古城镇。苏军由古城镇向林口进军,在东林口与日军激战,消灭林口残余日军。8月14日,林口全境解放,为纪念中苏军队联合解放林口,特建立此纪念碑。2005年7月,此纪念碑被定为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清明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文物保护,传承红色基因,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前往林口火车站,检查在站台上建立的苏联红军解放纪念碑的管理及维护情况。经过现场勘察发现,该纪念碑基础稳固,结构完好,碑铭依然清晰可见,碑体保存较为完整。但由于多年风雪雷电阳光等自然因素侵蚀,加之火车站内生产生活活动频繁,早年蒸汽机车喷吐煤烟,造成整个碑体变黑,损毁情况较为明显。此外,目前纪念碑附近积雪较为严重,存在清理不及时的现象。鉴于此,本院干警立即与林口站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要求其及时清理积雪,并加强对其站内纪念碑的保护和管理。同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针对该纪念碑保护提出意见,督促其全面充分履职尽责,规范日常管理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红色资源是我们党十分宝贵的红色记忆,见证了我们党百年奋斗中的峥嵘岁月,因此我们必须将其保护好、传承好、发扬好。牡丹江铁检院将继续积极能动履职,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及哈铁分院关于文物保护的工作思路,发挥好公益诉讼职能,为推动辖区文物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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