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检察为民】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 拟不起诉听证 彰显司法温度
时间:2021-09-23
来源: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姜威
录入:张明晖
审核:阴红伟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落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阶段的工作要求,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贯彻司法为民办案理念,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公信力与透明度。9月17日,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对王某某诈骗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阴红伟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主持会议,人民监督员顾延亮、朱振宇,侦查机关承办人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禁毒支队民警吕兆勇、张瑜受邀参加会议。
会上,阴红伟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出示了在案证据,详细阐明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适用法律。与会听证员就相关证据的采纳和适用法律的依据进行评议和讨论,并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和案件效果等方面发表意见。
听证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采用伪造病历的方法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已触犯刑法,检察机关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退还赃款、认罪态度等因素,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后,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王某某在接到不起诉决定书后表示:“人呐,真是不能干坏事,拿到钱那几天,我天天睡不着觉,我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利益的诈骗犯罪行为感到后悔,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宽大处理,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
公开听证既是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要求,也是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促进“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成果转化的具体举措。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将不断深化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更加透明、公正、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上,阴红伟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出示了在案证据,详细阐明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适用法律。与会听证员就相关证据的采纳和适用法律的依据进行评议和讨论,并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和案件效果等方面发表意见。
听证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采用伪造病历的方法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已触犯刑法,检察机关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退还赃款、认罪态度等因素,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后,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王某某在接到不起诉决定书后表示:“人呐,真是不能干坏事,拿到钱那几天,我天天睡不着觉,我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利益的诈骗犯罪行为感到后悔,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宽大处理,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
公开听证既是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要求,也是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促进“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成果转化的具体举措。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将不断深化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更加透明、公正、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