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铁检院“三个规定”内容及报告注意事项
时间:2021-06-30
来源: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陈佰玲
录入:张明晖
审核:代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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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0日,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六楼检委会会议室召开第十三届第三十三次会议,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及报告注意事项。党组书记、检察长尹建国主持会议,检察委员会委员马忠坤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讲解。
一、开足马力,确保规定入心入脑
一是讲解什么是“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二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具体举措。三是遇到干预司法活动行为时,司法人员应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四是司法人员留痕、记录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二、严格落实,确保方法落地扎根
党组书记、检察长尹建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三个规定”的具体落实提出要求:一是坚决消灭“零报告”, 做到“一案一记录”,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班子成员及各部负责人带头主动进行填报;二是要求党组成员每月进行填报,保证全院每月报送数目不少于上半年月平均报送数;三是检察委员会委员深入所负责各部进行辅导宣讲,让全体干警认识到这是保护自己、保持本色的一项重要举措,提高“三个规定”认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三个规定”的各项措施坚决落到实处。
三、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地落实
党组书记、检察长尹建国强调,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一要明确制度建设、强化履职履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到位;二要强化学习讲解、深化学习教育,确保制度宣讲到位、思想落实到位;三要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规定理解到位。要将“三个规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切实维护司法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一、开足马力,确保规定入心入脑
一是讲解什么是“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二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具体举措。三是遇到干预司法活动行为时,司法人员应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四是司法人员留痕、记录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二、严格落实,确保方法落地扎根
党组书记、检察长尹建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三个规定”的具体落实提出要求:一是坚决消灭“零报告”, 做到“一案一记录”,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班子成员及各部负责人带头主动进行填报;二是要求党组成员每月进行填报,保证全院每月报送数目不少于上半年月平均报送数;三是检察委员会委员深入所负责各部进行辅导宣讲,让全体干警认识到这是保护自己、保持本色的一项重要举措,提高“三个规定”认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三个规定”的各项措施坚决落到实处。
三、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地落实
党组书记、检察长尹建国强调,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一要明确制度建设、强化履职履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到位;二要强化学习讲解、深化学习教育,确保制度宣讲到位、思想落实到位;三要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规定理解到位。要将“三个规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切实维护司法检察工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