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冯明初与泰来县汤池镇合兴村村民委员会、泰来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
上午9时00分。
(二)地点: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7月18日下午15时前通过电话预约申请。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参加听证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双双
联系电话:0451-82360122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