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之基。”9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今天是我国第四十个教师节。应勇首先代表最高检党组,向全国检察机关专兼职教师和教育培训工作者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融入和服务教育强国建设,以高水平检察教育培训支持和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新时代教育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格局性变化给予充分肯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对新时代新征程建设什么样的教育强国、怎样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深刻阐释和全面部署,是指导新时代新征程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要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工作,依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教学秩序,依法保障学校权益和教师尊严,依法保护学生健康安全成长,为教育强国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检察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要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着力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促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职业道德素养,更好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各分院要充分发挥检察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兼职检察教师队伍,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为提高检察教育培训质效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强调,要充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教育培训,进一步总结提炼和精准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概念、检察理论,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理论基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