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岗位责任清单
时间:2018-11-22  来源:案件管理处   编辑:李瑶     审核:程丹旻     录入: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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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律师接待岗:
受理律师申请,申请人须向案件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电子卷宗阅卷:
1. 律师执业证书(有效期内);
2. 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3. 当事人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二、 案件查询岗:
受理案件信息查询, 查询申请人须向案件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进行案件程序性信息的查询与绑定: 
1.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查询人系近亲属的,须提交结婚证、户口本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查询人为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资格证、律师事务所介绍函或刑事法律援助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