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 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一是主动营造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落实省委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把服务发展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配合有关部门对经济发展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快捕快诉涉企刑事案件,依法惩治侵犯企业权益的各类犯罪。共批捕破坏经济秩序犯罪1220人,起诉3003人。深入推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营造有利于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1629人,提起公诉37603人。其中批捕严重刑事犯罪2258人,提起公诉2532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体现区别对待,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2274人,不起诉510人。完善刑事和解、被害人司法救助、不捕说理等工作机制,妥善协调处理各方司法诉求。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31起,发放救助金94万余元。三是加大服务民生力度。将基层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作为全省三级院在乡镇、社区便民利民助民的服务平台,接待来信来访,排查不稳定因素,化解社会矛盾。集中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1907人。持续开展涉农惠民领域专项工作,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补贴、农村社会保障等领域职务犯罪1200人。深入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危害民生领域刑事案件248人。四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排查出的120起疑难涉检信访积案已化解117件,其中19起重点信访积案已化解16件,一批疑难信访积案先后得以化解。坚持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办结信访案件484件。加强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方便百姓诉求,减轻群众上访诉累。
(二)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一是加大办案力度。共查办职务犯罪2252人,同比上升14.8%。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694人、渎职侵权犯罪558人,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26人。二是开展专项推进。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工作,查办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城乡建设规划、工程质量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647人。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办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资源开发、银行信贷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397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89人。三是改进办案方式。构建以信息引导侦查新模式,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突出了上级院组织指挥、带头办案、排除阻力、突破案件的作用。通过领办、交办、督办、指定管辖案件687件,占立案总数的43%。四是切实保障人权。坚决禁止以违法方式收集证据,加强询问、审讯、取证活动的规范化管理,针对不同犯罪嫌疑人,增加心理疏导环节,体现人文关怀,注意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五是推进综合治理。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将执法办案向社会管理延伸。对1172件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的致罪因素、犯罪特点进行了分析,制发检察建议1487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2603次,预防咨询1120次。
(三)严格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一是加大监督力度。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规范了立案监督的范围和程序。办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565件。依法纠正漏捕878人、漏诉391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70件,同比上升5.6%。建立常态化的办案质量评查机制,对2012年以来民行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进行了评查。共提出民事抗诉151件,注重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开展监督工作,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97件,法院采纳率为96.8%。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82件次,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184人,同比上升22.7%。探索强制医疗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机制,提出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申请33人。积极推行民行案件合议制、法律文书说理制、办案质量评查机制。通过释法说理,当事人息诉404件。对1285件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75件。二是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牢固树立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实体和程序公正;牢固树立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的理念,强化办案质量和效率意识,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信力。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以修改后“两法”及诉讼规则为主要内容,共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班151期,培训各类检察人员1.1万余人次。广泛开展庭审观摩、模拟法庭、办案实训演练、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和基层巡讲等活动117次,参与干警1.6万余人次。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和管理使用,有5人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8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开展了全省“十佳优秀公诉人”、“侦查监督十佳”和优秀检察官评选暨业务竞赛等活动。
(四)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一是加强案件管理。实行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监督,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规范、不严格和粗放执法等问题的发生。制定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评估和管理办法,规范线索处理流程。二是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细化证据合法性证明标准,积极开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推动侦查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建立证据内部审查和纠错机制,制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指导意见,强化案件承办人对案件证据的审查和检察长把关职责,查找办案中出现的证据审查、程序不当问题60余个,全部进行整改。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落实和完善案件质量标准、证据审查与认定、案件质量分析评查等工作机制,共检查案件1267件,发现实体和程序瑕疵112个,通过下发通报推进整改。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对22548名犯罪嫌疑人发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1.2%。
(五)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一是狠抓转变工作作风。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紧密联系检察实际,加强理论武装,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开展剖析,坚持立改立行。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修改制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及会议、接待等6个方面21项制度。建立以下看上,下级院评价上级院工作机制,促进工作重心下移,精力下沉,使反映基层呼声,听取群众意见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深化学习准则规定,促进干警廉洁从检”为主题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办案安全目标责任状。安排5个市分院检察长向省院述职述廉,接受评议监督。省院对大庆、鸡西市院,大兴安岭、林区分院开展了巡视工作。市分院对45个基层院开展了巡视工作,及时发现解决被巡视单位班子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督导督察工作,开展督察活动370余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件5人,均给予党政纪处分。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制定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办法》。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共向人大报告工作398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612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2件。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202人次,参加执法活动398次。省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并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和决定。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建立了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联系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和重要检情通报制度。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四是开展典型选树活动。开展了“全省优秀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评出15名“全省优秀检察官”和5名“全省优秀检察官”提名奖。评选出20个“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省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在第五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竞赛中,省院选手荣获第一名。
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省委和高检院正确领导,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是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团结拼搏、勤奋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向各位代表和全省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一些地方、一些同志的执法观念、办案方式还没有及时转变;面对法治建设的发展进步,我们的监督意识不强、能力不足问题更加凸显,特别是对修改后刑诉法新增监督职能履行不够充分,律师反映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较突出;面对舆论环境空前开放、高度透明的执法办案环境,如何提高新媒体时代的执法办案能力、法律监督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已成为我们更加紧迫的重大任务;面对过硬队伍建设的更高更严要求,我们的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理念和职业道德建设有待加强,一些基层检察院人员短缺与素质不高的矛盾并存,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极少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加强依法治国战略高度,多次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又全面精辟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做好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检察工作的党性原则,坚定理想信念,坚守职业信仰,执法为民,敢于担当,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2014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为主要任务,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加大参与社会治理力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全面推进平安龙江建设。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今年重点抓好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检调对接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矛盾纠纷。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机制,探索开展网上受理信访工作,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初信初访办理答复工作,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最初环节、化解在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依法按政策解决合法合理诉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又坚守法律底线,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认真落实信访案件终结制度,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促进案结事了。三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处理好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方式和配套工作体系,既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又严把罪与非罪界限,慎用强制措施,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认真研究法律政策适用和新类型案件,注意正确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改革探索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依法审慎处理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营造保护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改革氛围。
(二)加大服务民生民利力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一是依法惩治和预防民生领域犯罪。继续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权利。今年重点开展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二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正确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认真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今年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等领域的犯罪活动。健全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等能力。规范推进派出检察室、检察联络室建设,完善视频接访系统,深入开展联合接访、下访巡访,拓展服务群众渠道。三是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认真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格依法采取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和接待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严格按照“全面、全程、全部”原则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和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落实责任,坚决防止出现重大办案安全事故。
(三)加大诉讼活动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进一步监督执法司法的突出问题。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加大对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的监督和查办力度,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今年重点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防止边清边积;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完善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制度,加大对非法取证行为的调查核实和监督纠正力度。落实和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等工作机制,促进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案件质量动态跟踪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司法救助和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维护司法公正。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制,促进轻微犯罪人员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三是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调查违法、建议更换承办人等多种监督手段,重点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积极探索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方式推动解决涉及改革重点领域、损害国家和群众切身利益等突出问题。
(四)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突出办案重点。今年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突出查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依法查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处利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之机故意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行为;坚决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犯罪。二是完善侦查机制。完善要案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健全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增强反腐败合力。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在纵向上强化市分院办案“龙头”作用,规范指定管辖、交办、提办等工作,在横向上强化侦捕诉联动,提高突破大要案能力。进一步健全职务犯罪举报、查处机制,强化举报线索管理,做到有群众举报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认真核查。加强侦查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息查询机制建设,提高办案工作科技含量。三是深化预防工作。进一步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在继续开展社会化预防,抓好预防建议、预防调查和咨询、年度报告等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结合执法办案,把预防工作与反贪、反渎工作更加有效地结合起来,围绕问题抓预防,剖析案件建机制,将软任务硬起来、实起来。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建设美丽龙江”专项预防,与生态建设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促进完善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
(五)加大检察队伍建设力度,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一是切实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政法队伍的要求,加强检察人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法律信仰,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增强秉公执法的定力。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岗位素能标准为基础,改进和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初任检察官统一招录、有序流动机制,健全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建立业务专家库,培养和引进专门人才,探索建立与检察职业特点相适应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二是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制度,健全与政协及民主党派的重大决策咨询、重大问题联合调研等制度。健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实行案件流程全面监控、质量评查、考核评价和业务态势分析,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各项措施,凡是“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全面营造“公开、公正、公信”的阳光检察氛围。三是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巩固和发展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巡视工作,把检察机关的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强化问题意识,既坚决纠正“四风”,又切实解决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从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抓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坚持从严治检,切实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管理、监督和纪律约束,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制度,切实纠正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的问题,坚决查处司法腐败和违纪违法行为。四是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基层建设指导机制,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院结对共建等制度,加强科学引导,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推动基层建设全面发展。深入推进科技强检战略,认真组织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加强检察机关内部业务、政务、队伍、后勤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省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振奋精神,深化改革,务实创新,扎实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