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为持续推动龙江检察工作现代化
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毅主持召开省检察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全省检察机关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对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警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对党的纪律建设政治属性和时代要求的深刻理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保障作用,以纪律建设不断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坚持从政治纪律抓起、从政治规矩严起,涵养政治品格,筑牢政治忠诚,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警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将党纪学习教育“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重要指示,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扎实推进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加大对“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的纪律培训力度,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切实把党纪要求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准则,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警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的重要指示,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对检察人员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营造激浊扬清、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以精准规范执纪激励广大检察人员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能干成事,为龙江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